第三方检测-北京
010-62182643(检测业务)
010-62182674(试样加工)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单位开展自主环境保护验收指南》的有关规定,现将《钢研纳克标准物质研究实验室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钢研纳克标准物质研究实验室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北京市海淀区丰贤中路11号中国钢研集团永丰基地3#厂房(3B)(二层、三层),总建筑面积2044.47m2,建设标准溶液研究实验室,其中二层为无机标准溶液实验室,三层为有机标准溶液实验室,主要开展标准溶液的研发和配置,年检测量为20000次,出具数据10万个。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竣工环保验收意见、验收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15日-2024年12月13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胡女士
联系电话:010-62188681
联系邮箱:huyihanna@ncschina.com
1、钢研纳克标准物质研究实验室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2、竣工环保验收意见
点击下载附件
3、验收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点击下载附件
版权所有 ©ncschina.com 2015 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技术支持:Glaer
ICP备案/许可证号:京ICP备11017458-6号 网安备案编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6210号